比如关于对皇帝的避讳,对皇帝的父亲的避讳,还有二重君主制之下部署对上官的避讳,以及家族中后人对先人的避讳。
对郭某人来说,维持避讳原则也是对统治有利的事情,贸然废除避讳,必然遭到巨大阻力,也不利于统治。
所以为了便与人口统计和未来施政,郭某人决定召集群臣,对避讳制度进行一次更改和总结,从各种层面上确定魏帝国的避讳原则,给后人留下一定的自由空间,也便利于广大黎民百姓。
于是对于崔琰的建议,郭鹏点了点头。
“崔卿言之有理,三思是肯定要三思的,但是改变也是必须的,否则千百个张三李四蹦出来,朝廷还要不要统计人口了?孤决定,对避讳之制做一次全面的更改和总结。”
群臣不知道皇帝打算怎么改,但是皇帝要改,他们也不得不遵从皇帝的意思。
其后数日,郭鹏召集掌权臣子和不少名宿大儒在皇宫内商讨此事,针对前人规定和现实需求,对避讳制度和二名制度进行了一些细致化的更改。
大概一个月左右,郭鹏对外宣布了这次商讨的具体结果。
总的原则上,【为尊者讳,为亲者讳,为贤者讳】的大原则是不改变的,但是在这个框架下的一些问题上,则有必要做些改变。
首先一条大前提,就是关于黎民百姓的取名问题,郭某人制定的新规定允许黎民百姓取名不必按照避讳原则来处置。
毕竟字都不认识多少,让他们避讳实在是太难了,也没必要。
面对地方在籍百姓,允许不按照避讳原则来取名,单字名还是双字名都随意,哪怕是皇帝的名字也可以允许他们随意使用。
需要避讳的群体是官吏、士人还有财产达到一定额度的民众,这些人具有一定的经济基础,一定是识字读书有认知的,就需要按照避讳总原则来进行避讳。
准确的说就是按照财产多寡和身份高低来判定,财产少身份低微的绝大部分都不用避讳,皇帝的名字也可以让他们使用。
这是天恩浩荡,是皇帝的恩典。
而地位高财产多的那部分人则需要按照避讳总原则进行避讳,皇帝的名字不能乱用,要避讳,家族长辈的名字不能乱用,要避讳,其他诸多情况也要避讳。
而唯一涉及到整个群体需要避讳的情况,连奏表、朝廷文书和当代记录都要避讳的,就是当代皇帝的名字。
郭某人规定,只要皇帝活着,甭管是现任皇帝还是太上皇帝,只要活着,那当代皇帝的名字就是必须要避讳的。
但是他给这个规则加了一个期限,就是活着的时候。
当代皇帝死了以后,皇帝名就开放使用,不用避讳,算是大行皇帝留给后人的最后恩典,避免一些前人留下的重要古籍和文字为了避皇帝讳而失去了原有的含义。
另外,如果皇帝名为双字名,那么只要皇帝双字名没有连起来使用,就不算忌讳,两个字可以拆开来使用,只要不连起来,就没问题。
大体范围上也就那么多,太多的郭某人也没有更改,不去动摇这一体系的根本。
当然,还有一条被郭鹏着重拎出来改变了。
郭某人不允许某些作威作福的上官对自己的部下和管理区域的黎民百姓强行要求他们避讳。
有这样的情况出现的,有些官员喜欢在自己的辖区内作威作福,堂而皇之的要求下官和所辖区域内的民众要避自己的讳。
也有一些是上官本身没那个意思,但是某些善于钻营的下官主动提出避讳,以此讨好上官,试图获取政治利益。
更有甚者为了获取更多的政治利益,表明自己的态度,还强行威逼别人也和自己一样主动为上官避讳,不这样做的还要被排挤,被陷害,被穿小鞋。
本来大家彼此安好,这样一闹,顿时闹出了亲疏之别。
官员群体如此,民间也不放过,那些小官为了自己的利益,威逼辖区内民众和他一起为上官避讳,极尽苟且钻营之能。
对于这种现状,郭某人非常痛恨,于是在新规定里,郭某人再度提出标准。
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天底下只有一个皇帝,只有一个君,你们都是我的臣子,为我避讳即可,还要下官给上官避讳,干什么?
想做皇帝?
这是僭越!是不忠!
一直以来都在治理与打击二重君主的郭某人借着这个机会把这条规定给定下来了。
从此以后任何下官不用为上官避讳。
若是出现上官威逼的情况,就是僭越,罪同造反!
若是出现下官主动为上官避讳的,便是小人,是无耻!
现在有这样的情况的,马上改掉。
父母赐予你的名字,就是让你用来讨好上官的吗?
不孝!
加上前者,就是不忠不孝!
不忠不孝之徒,有何颜面立于天地之间?有何颜面做我大魏帝国的官员?
我魏以孝治国,不忠不孝之徒没有资格做我魏的官员!通通罢黜!
郭某人发挥自己的传统技能——当初把袁绍和袁术坑到吐血的传统技能,搬弄是非颠倒黑白偷换概念,一顶大帽子扣上去,不忠不孝之名谁也担当不起。
当时还在争论的那些名宿大儒也不敢说话了,认同了郭某人提出的这一条件。
于是魏帝国的避讳制度就这样定了下来。
伴随这一规定执行的,还有相关法律的修改。